第1章 第 1 章(1 / 1)

一九八零年 农历六月初五

刚进六月,平原省的天气已经热辣如火,树叶承受不住滚烫的天气,卷曲了身体,夏蝉不知疲倦地“吱吱”地叫着,大黄狗都躲在了树荫底下,不耐热地吐着舌头……

天气热,人不免有些浮躁,安城县平安公社小岗村生产大队的林家人,此刻却浮躁中带着急躁,因为老林家唯一的闺女,林琬清发高烧了,而且都开始说胡话了,老林家人急地浑身冒汗了。

林家的大家长林启民扯着嗓子喊大儿子,“建国,你去把你林海大爷找来,给清清看看。”

林建国撒丫子就往外跑,边跑边回应,“我马上去!”

林启民接着又指挥自家老伴儿李美秀,“去打盆温水来,给清清擦擦身子,让她好受点儿。”

话音刚落,李美秀就端着一盆水,到了他的身边,回应道:“水打来了。”

接着她便用自己的肩膀撞了撞林启民,开始往外撵人,“赶紧出去,你一个大老爷们不适合呆屋里。”

林启民扭头看了眼炕上脸色潮红的闺女,尽管不放心,也只能抬腿离开,闺女大了,他哪怕作为亲爹,也得避开点儿,就挺心塞的。

走到了屋门口,他没忍住停住了脚步,扭头朝着屋里,不放心地说道:“我就在门外头,有事儿喊我。”

坐在炕边上,正准备给孙女脱衣裳擦身体的林奶奶陈香,眼睛心疼地看着孙女,随口回了句,“知道了。”

林启民这才抬步走出屋门,刚走出去,身后的房门就被李美秀“砰”地一声给关上了,还差点夹住他的后衣襟。

要是以前,他难免会抱怨老伴儿两句,但此刻忧心闺女的他,哪里还有这心思,他挪了挪身子,找了个地方,腿一弯,便蹲在了门前,竖着耳朵听门里头的动静,随时准备帮忙。

而屋里头,陈香和李美秀婆媳俩人把林琬清的衣服脱掉,用温水给她擦身降温,李美秀边擦,边心疼地嘟囔,“这个傻妞,任凭谁家的孩子也没有自己个儿重要,做好人好事儿,也不能不顾及自己啊。”

“唉!”

陈香叹了口气,拿着毛巾在水盆里浸湿后搭在了林琬清的额头上,心疼道:“清清从小就乖巧善良,咋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俩孩子死水里头。”

李美秀抬手用衣袖擦了擦眼泪,哽咽道:“早知道就不教她这么心善了,我宁愿她自私一些,也不愿意她受罪。”

陈香没有反驳儿媳妇,虽然这话不对,但人都是自私的,宁愿别人受罪,也不愿意自己家孩子伤一根汗毛。

“嗯~”

炕上的林清琬难受地呻|吟了一声,头痛,身体更是冷得让人发抖,她从小就是一个健康宝宝,平常生病也就感冒,吃两片药,睡一觉就好,还真没有如此难受过。

“应该是被雷劈的缘故。”

她在心里暗自嘟囔了一声。

说起这件事,她就一肚子的气,她林清琬,华国一家普通大学体育系的大学生,虽然学校普通,专业也不好找工作,但耐不住她会投胎。

她爷爷奶奶和爹妈都是能干的人,兢兢业业地辛苦经营,给家里挣下了三栋省城三环内的大楼,有商铺有居民住宅,而家里只有她一个孩子,这些财产都是她的,她靠租金一辈子不愁吃喝。

而她也胸无大志,人在世上走一遭,有条件躺平,干嘛要自己那么累呢。

不过不上班也无聊得很,她为了打发时间找了一份小区保安的工作,每天拿着保温杯,泡着养生茶,和保安大爷们吃瓜侃大山,小日子过得甭提多滋润了。

大概老天都看不下去她这么废了,某天她下班回家路上,天降一道大雷劈到了她脑袋上。

“老天鹅,我一不犯法,二不伤天害理,只不过懒散了些,您不去劈那些罪大恶极的坏人,劈我干啥?”

她委屈地抱怨,因为高烧,发出的声音就是蚊子哼哼,陈香和李美秀以为她又在说胡话,心疼地都哭出声了。

“我苦命的清清,你可不能有事啊,要不然叫娘(奶)咋活啊!”

烧得昏昏沉沉的林琬清眉头皱了皱,谁在她家里哭,她大学时候一次意外,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全都没了,她就一孤家寡人独居,家里不可能有其他人的。

“哎哟~”

她脑袋再次剧烈得疼起来,一大段记忆像潮水一样汹涌地冲进她的脑海,冲击她的脑神经,再加上发烧的关系,她终于不堪重负彻底地昏死了过去。

“啾啾~”

一阵阵鸟鸣声中,她重新睁开了眼睛,一秒钟的迷茫之后,她猛地瞪大了眼睛,这里不是她的家。

虽然有些斑驳,但还算干净的墙面,红底大红花的搪瓷大茶缸,藤编外壳暖水壶,钢筋棍做的窗棱,木头做的窗扇,窗户外面古色古香的标语“为人民服务”,这些复古的七八十年代的东西为哪般啊?

她抬起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,然后准备起身下床,准备探查探查环境,她有个猜想,她很有可能被绑架了,她林清琬毕竟也算有钱人呢。

她的脚刚挨着地面,病房门从外面打开,进来一个神色憔悴,穿着朴素,圆脸大眼睛的中年女人。

她一看到她,眼睛就亮了,面带激动地道:“清清,你醒了,有没有哪里不舒服?”

然后不等林琬清回答,端着水盆,转身又就走,“我去喊医生。”

中年女人离开,林琬清却石化当场,这个女人她没有见过却认识,是她刚刚梦里的人物,一个叫作林琬清的女孩的妈妈。

梦里的女孩儿林琬清,出生于六十年代,今年十八岁,是平原省安城县平安公社小岗村生产大队林家的宝贝闺女。

林家林启民是个手艺人,会帮人修补铝锅,妻子李美秀也是个能干人,上工都是拿满工分,家里负担也不大,所以日子过得还算不错。

夫妻俩有仨孩子,两儿一女,老大林建国在家里务农,老二就是林琬清初中毕业,没考上高中,又因为家里疼宠,不舍得她下地挣工分,家里找关系出钱,让她跟公社的一个老裁缝学手艺,老三林建设在县城上高中。

一家人过得虽然不富裕,但也算幸福,这次林琬清出事儿,是因为一场助人为乐的意外。

她从公社的老裁缝家学习回家的路上,路过一条小河的时候,遇到了俩落水的孩子,当时旁边没人,她二话没说就跳水救人。

俩孩子救了,送去医院后,她没等孩子家大人,便穿着湿漉漉的衣裳回家了,也因此着凉感冒发烧一命呜呼,便宜了二十一世纪的林琬清。

“咋就穿越了呢?”

林琬清有些不能接受,拥有几栋楼的包租婆生活,她真的真的不想失去。

“等等,这些记忆里人的名字咋那么熟悉呢?”

这个疑问,不过思考了一秒钟,她就有了答案,这不就是她刚刚看过的一本年代文女主以及女主亲人的名字吗?

这本年代文是本后妈文,女主就是原主,原主和男主结缘,就是原主这次见义勇为,救了男主的俩孩子。

男主后来去感谢原主的时候,对原主一见钟情,男主周一鸣虽然三十岁,还有俩孩子,但人家是县城日化厂的会记,而原主没工作,还是农村户口,也算门当户对。

结婚后,原主便当起了贤妻良母,累死累活地伺候周家一家老小,上应对刻薄的婆婆,下耐心抚养继子女长大,把他们都培养成了大学生,还在各自的领域都有大成就,风光无限。

男主周一鸣更是一路事业得意,八十年代末收购了日化厂,又把日化厂做大做强,成了有名的企业家。

而她直到把继子女的孩子带大后,这才寿终正寝,她死时,刻薄婆婆还活蹦乱跳呢。

而她这辈子最风光的就是她的葬礼,周家按照习俗,请了当地最好的响器班,又为她买了一大车的纸扎,老贵的棺材,还有县城的大人物给她吊唁,总之她的葬礼极尽哀荣。

安城县的人提起这场葬礼,都会竖起大拇指,啧啧称赞:“林琬清虽然是后妈,但这辈子值了。”

林琬清回忆了原文的内容,直接爆粗口,“MMP!值个屁,这姑娘分明是累死的,活着不享福,葬礼再风光,有个屁用啊。”

既然她现在成了原主,她才不会走原主的老路呢,她自己还想别人照顾呢,让她去当后妈照顾别人,多大的脸!

她刚吐槽完,病房的门口再次来人,这次进来了三个人,李美秀边走边激动地跟医生说话,“医生,你快看看我闺女,她好了没?”

穿着白大褂,脖子上挂着听诊器的医生,边走边耐心回应,“放心,只是感冒发烧,只要醒来,不会有大碍的。”

戴着黑框眼镜,穿着短袖白衬衫,黑色西装裤,黑色的皮鞋,气质温润,一脸书卷气,三十来岁左右的中年男人,一手提着一个绿色的鼓鼓囊囊的尼龙绳网兜,一手提着一个点心盒子。

这人是来探病的,这病房就她一病号,所以他是来看她的,但是她不认识他啊,突然脑袋里灵光一闪,这长相,这气质,像极了原文里描述男主的样子,所以这男人不会就是原文的男主周一鸣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