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第二章(1 / 1)

今天周一,三天前,也就是周五,夜浓从香港坐飞机落地京市。

是对她有知遇之恩的阮瑜去机场接的她。

莱欧广告总部在香港,四月初在京市设立分部后,阮瑜就过来了,目前担任分公司总经理。

“阮总。”

人前人后,夜浓总是这么喊她,带着感恩和尊敬。

阮瑜张开双臂搂住她:“你知道我多怕judy不放你过来吗?”

彼此松开,夜浓眼露意外:“是你跟judy开的口?”

阮瑜虽然比夜浓大九岁,但岁月却格外眷顾她,丝毫没有在她紧致的脸上留下痕迹。

“不然呢,当初答应她回来开设分部,她可是允了我一个条件的。”

夜浓恍然大悟一挑她的丝雾双眉:“所以你这是早有预谋喽?”

阮瑜豪爽地将手臂搭她肩膀:“人嘛,就是要不断的折腾才能感受到活着的意义。”

「折腾」二字,在夜浓的耳膜豁出了一道口子。

这两个字,原本是那个人的口头禅。却在她离开这座城市之后,再也没听过。

久远的,恍如隔世的。

已经不记得他当初说那些话时,声音是浑厚的、低沉的,还是迷离沙哑......

阮瑜没注意到她失神的目光,“你就带这一个行李箱?”

思绪被拉回,夜浓眼波稍顿,低头看了眼被晾在一旁的黑色行李箱,无奈一笑:“你知道我的,最怕收拾行李。”

十月的京市,没有盛夏的炎热,也没有凛冬的严寒,一切都舒适的刚刚好。

路上,阮瑜见她一直偏脸看着窗外,笑说:“这里和以前变化大吗?”

夜浓点了点头:“挺大的。”

但是从她眼底略过的建筑物却还是和记忆里有许多的重叠。

五年,说短不短,说长,却也不长。

很多平时根本不会想起的人和事,都会随着视觉而唤醒记忆。

哪怕那些早已散落成碎片。

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,任谁回到一个久违的城市,心里都会掀起或多或少的伤感。

或者说,不是伤感,而是波澜。

视线从窗外收回后,夜浓问:“我们现在是去哪?”

阮瑜带着几分神秘,看了她一眼:“到了你就知道了。”

一个小时后,阮瑜将车开进小区。

满园的乔木绿篱,花边繁茂,一股子的清幽雅致,有一种无声的低调。

但走进6米2挑高的入户大堂,看见满铺翡翠绿琉璃背景墙,还有缓缓细流的珠帘水幕墙后,夜浓就知道,低调与高调从来都是内嵌外凸,相辅相成。

电梯停落12层,意大利Dierre品牌的全尺寸铜制双开装甲门打开。

“你现在住在这?”

她语气里带着意外,不过,夜浓意外的不是阮瑜能住进这样的小区,而是意外她一个喜欢在院里摆弄花草的人,会住进平墅。

阮瑜笑了笑:“给点意见。”

走过进深3米的玄关就是对角合围式布局的客厅。

浅咖色羊绒地毯,暖色布艺沙发,还有一对Poliform螃蟹椅,甚至还有bentley联名naim的音响。

颇有一种浮生半日闲的秩序。

大平层的好处就是空间连贯,一览无遗。

特别是270度全景落地窗,让人心情豁亮,无法抗拒。

“很棒。”

短短两字后,清脆的叮当金属声响在耳边,夜浓扭过头来。

是一个拴着黑色手环的金属钥匙串。

“从现在开始,你就是这里的主人了。”

短暂怔愣间,夜浓指了指自己:“给我的?”

阮瑜拉起她垂在身侧的手,将钥匙串放在她手心。

“放心住,一切开销都是公司的。”

夜浓垂眸笑了声:“既然是公司给的福利,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
“你呢,”夜浓问:“你现在住在哪?”

见她唇角抿笑却不说话,夜浓眉梢一挑:“瞿总那里?”

阮瑜皱眉轻笑:“怎么可能。”

两人坐进沙发。

“实话跟你说吧,这个房子本来是公司配给我的,但你知道,我不喜欢大平层,所以刚回来的那段时间,我的确是住在他那,但现在我已经买了新的房子,离你这还挺远的,抽时间带你去看看。”

夜浓点了点头:“那我是周一去公司?”

“对,周一,我估计你也没带几件衣服回来,明后两天正好是周末,你就趁这两天逛逛街买些衣服。”

说到这儿,阮瑜不禁缩了缩肩膀:“听说这边的冬天可冷了。”

是挺冷的,到了冬天,风就似冰刀子似的。

虽说香港那边四季气候宜人,但夜浓还是更喜欢四季分明。

既有夏的炙烈,也有冬的凛冽。

思绪不过短暂游走就被夜浓拉了回来,“ Alma 现在还是你助手吗?”

阮瑜懂她的意思:“放心吧,我都交代好了,今晚她就会把资料发到你邮箱。周一上午九点周会,到时我会正式把你介绍给大家。”

到了一个新环境,免不了要受到多双眼睛的质疑,不过这对夜浓来说并不是难事,甚至可以说是她的强项。

五年时间,真的可以改变很多。

离开这里之前,夜浓并不是很会处理人际关系。

她放肆张扬,人又漂亮,而且是那种带有攻击性的漂亮,这让她打小就非常不受同性的待见。

特别是上了大学,众多的追求者,让她一度成为学校女生们嫉妒的对象。恰恰是同性的排挤,异性的簇拥,才让她对自己这张脸有足够的自信。

那时的她,享受「花瓶」这个词,但后来,见识的人越来越多,她渐渐明白一个道理,以色示人不长久。

比起花瓶,她更想做一个跟男人地位平等的一个独立的个人。

如今她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让与她公事的人,将她当成一个战友、伙伴。

“方铭寒上周给我打电话,问你这一趟过来,准备待多久。”

夜浓先是一愣,但是很快她便露了个无计可施的笑:“他倒是会打听。”

“所以,”阮瑜试探着问:“你是真不打算给他一个机会?”

认识夜浓四年了,阮瑜知道她追求者众多,其中不乏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,但却没有一个能入她眼。

“还是说,你有喜欢的人?”

这话,阮瑜早就想问她了,但因为她对男人一直都兴致缺缺,便一直没有问。

夜浓轻笑一声:“怎么可能。”

她目光落到视线无遮无挡的窗外:“男人和事业比起来,我还是更倾向于后者。”

虽然阮瑜很认同她这个观点,但还是觉得有些可惜:“你才二十七岁而已,正是享受爱情的年纪,就算不结婚,恋爱还是要谈的。”

她伸手点在夜浓漂亮的眼尾:“有爱情的滋润,和没有爱情的滋润,状态是不一样的。”

“所以你现在的状态都要归功于瞿总喽?”夜浓将话题轻松推了回去。

阮瑜轻推她一把:“少开我玩笑。”

两人又聊了会儿天,之后,阮瑜接了通电话。

“我有点事得走了。”

夜浓随她起身:“我送你。”

阮瑜说不用,“你也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飞机,休息会儿吧。”

三个多小时的飞机不算累,但两周前,夜浓的外婆刚去世,这段时间,她睡眠不是很好。

走前,阮瑜将自己的车钥匙给她:“你先开着,我那儿还有一辆车。”

夜浓也没跟她客气:“我那车估计得周二才能到,那我就先开着。”

将阮瑜送进电梯,夜浓再度回到房子里。

和阮瑜不同,夜浓很喜欢平层的视野,目之所及一览无遗,不局限于室外,室内也是,就像她现在,躺在沙发里就能看见八人位的餐厅、水吧酒柜,以及餐厅上方的Viabizzuno吊灯。

被阳光铺晒的客厅暖暖的,那盏悬吊的水晶灯更是折出目眩的光,让人忍不住闭了眼。

不等墨影铺地,连绵不绝的重重楼阁就被霓虹点亮。

叫醒夜浓的是提醒她该补充维生素的八点闹铃。

趴在沙发扶手,看了会儿窗外的繁星,夜浓突然想起行李箱还在阮瑜的车里。

实在是懒,可洗漱用品包括充电器还有电脑都被她一股脑的收在了行李箱里,没辙,只能出门。

本想拎了行李箱就直接上楼 ,又不想临睡前再填饱肚子,夜浓便摁了直达一楼的电梯。

晚上的气温明显低于白天,刚出一楼大堂,迎面吹来的凉风就让夜浓不禁缩了缩肩膀。

从亮着的灯火就能看出这个小区的入住率不高,所以被路灯照得恍如白昼的周围人影寥寥。

夜浓抱着胳膊慢悠悠地晃到了门口,这才注意到弧形景墙前的叠级水台里的有一个孔雀雕塑台,水下射灯投射出雀身上的四个字。

「铂悦府·雀」

夜浓心脏微微一缩。

「铂悦」可谓是东沈集团房地产最具代表性的平墅豪宅。

却没想到,自己竟然误打误撞的住进了这里。

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丝情绪慢慢袭上心头,但又很快被迎面一束车灯截断。

沈家大业大,所涉及的产业遍及衣食住行,根本让人避无可避。

而她又何须避开。

都过去那么久了,即便他现在站在她面前,夜浓觉得自己也完全能做到淡然处之,甚至说一声:好久不见。

出了小区没走多远就有一家24小时便利店,夜浓进去买了一个三明治。

她很少下厨,最多是煲一些滋补的汤水。

从冷藏柜里又拿了两袋速食,玻璃刚合上一半,身后传来一道男声。

“我尽量。”

低低的嗓音,像深秋的井。

让夜浓手里的动作猛然一停,心口像是被什么蜇了一下。

她不敢置信地扭头看过去。

黑衬衫,银色西装马甲,背影像炭笔勾勒出来似的,挺拔修长。

有一种模糊的真实感。

男人转过身来,拿着手机的手挡住了他的侧脸轮廓,但昼亮的灯光却将他冷白手背上的一颗痣照得清清楚楚。

夜浓怔在原地,直到男人推开玻璃门走出去,她眼睫才倏地一颤。

夜色浓重,花树被地埋灯映照得枝叶分明。

夜浓怀揣着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回了家。

京市,这个她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市,留给她的回忆,算不上特别美好。

不仅与她那破碎的家庭有关,还有她在大学时谈的那场恋爱。

所以她才会走得决绝,甚至想着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。

可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?

一切都会被时间磨平棱角。

所以在接到总公司指派,让她回京市担任分公司创意总监时,她才会爽快答应。

而就在刚刚,在她没有踏出这个小区的时候,她还自信的以为,就算遇见他,遇见那个曾给她绚烂却也给过他伤痛的男人时,她真的可以做到无波无澜,平静面对。

如今看来,好像有些高估自己了。

可是怎么就那么巧,京市可是有着两千多万常住人口的城市,怎么一回来就被她撞见,还有,他该不会也住在这个小区?

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年,逢周末节假日,他都会随着游玩的地方,就近选择一处沈家旗下的房子带她去住,有公寓,有平墅,也有别墅。

对,这里应该只是他偶尔会来的落脚点。

想到这,夜浓心里轻松了许多。

一个三明治被她当晚餐的随意解决后,夜浓将行李箱拿到衣帽间。

24寸的行李箱里,日用品居多,收拾完一侧的日用品后,夜浓拉开装着寥寥几套衣服的一侧拉链,露出最上面的一件乳白色骆马绒针织衫时,她手指蜷了一下。

第一次知道骆马绒这种织料,也是大四那年。

当时她心血来潮给沈屹骁熨衣服,结果将他一件绒衫给烫坏了,她哪里知道那是骆马绒的,还跟他抱怨说是衣服的问题。当时沈屹骁还在睡觉,将她丢在自己脸上的绒衫扔到一边后,修长的手臂一伸,就将她搂到了怀里。

“烫坏了,那你可得赔我。”

夜浓知道他每件衣服都价格不菲,她也不逞能:“没钱。”

“不用钱,”他吻落到她颈子里:“用人赔。”

不过一件最平常不过的绒衫就让那些回忆翻山倒海的涌现。

胸腔里积聚的烦躁越来越多,让夜浓越看那件绒衫越觉得不顺眼,她伸手将衣服捞起,走到两米远处的垃圾桶旁,脚尖一踩,桶盖掀开。

乳白色的绒衫往垃圾桶里一丢——

“你就这么扔了?”

沈屹骁一脸的无所谓,掐着她的腰,将她抱了起来,“一件衣服而已,回头多买几件给你练练手。”

原本的烦躁不知怎的,突然变成了鼻尖的酸涩。

练练手......

当初他不就是拿她的感情当练手的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