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出乎预料(1 / 1)

夫郎一定是实在看不下去,才会提出帮她整理头发的。

她可真是一个不合格的妻主。

沈崇欣乖乖的坐在小马扎上,任赵宸轩折腾她乱成一团的头发,偶尔被扯痛了也不吭声。

她其实也不是故意把头发搞成这个样子的。

没有洗发水,她不管怎么洗,头发都涩得很。随便盘了两次,就解不开了。

——她是真的搞不定这一头自带烫染的小卷毛。

沈崇欣双手环膝,用力箍紧自己,心中满是被长时间困于一处的烦躁。她只有看着夫郎的时候才能保持平静,但这样不方便夫郎帮她梳头发。

沈崇欣咬牙保持了高质量沉默。

蘸了水的梳子一点点梳开沈崇欣打结的长发,赵宸轩摸着手下毛糙却并不油腻的头发,只觉情况比他想象中好了太多。

那日闻到的流水竹香果真不是错觉。

沈崇欣其实是一个很爱干静的姑娘,只是坏毛病有点儿多,总喜欢在地上摸爬滚打,这才把自己搞得有点儿邋遢。

赵宸轩既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,又不得不提醒自己必须重视。

他现在已经不是一套新衣穿两次都是特别喜欢的大家公子了,没人会帮他和妻主浣洗衣物。

观念上的转变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但他既然已经选择了留下,那这就是他必须面对的事情。赵宸轩用发带将沈崇欣的长发扎起,绑了个高高的马尾。

……

沈崇欣自觉起身,走到房间中央,原地转了一圈,向夫郎展示她的新形象。

脑袋肉眼可见的小了一圈儿,优越的头身比得以展现,沈崇欣就连身高都好似拔高了不少。

当然,这只是视觉效果带来的误差,也可以说是——

她之前头大显锉。

这话说的,多冒昧呀,沈崇欣眼神清澈,眼尾上扬,圆圆的桃花眼,不笑时有种天然的高贵疏离,笑起来又如冰雪消融,波光流转间顾盼生情。

较赵宸轩稍显凌厉的妩媚,沈崇欣看起来纯然无辜,随和洒脱,虽称不上绝美,却天然带着股不谙世事的活力,跟素有‘京城第一美人’之称的三皇女相比,竟似沈崇欣更胜一筹。

——沈崇欣完全就是跟三皇女不同类型的美人!

老天可真是待他不薄啊,虽已从细微处猜出沈崇欣的样貌定然不差,她的貌美仍是超出了赵宸轩的预料。

没了乱发的遮掩,沈崇欣看起来意外的俊俏,较京城人更为立体的五官带着些混血儿的感觉,当然这里没有混血儿的说法,沈崇欣也不是。

看着沈崇欣干净稚嫩,似是未及弱冠的脸,赵宸轩心中颇不是滋味。

谁能想到?前世被他牵连致死的疯妇,竟是块未经打磨的璞玉,耀眼的光芒被疯傻之名掩盖,至死亦无人能窥得分毫。

许是赵宸轩的笑容过于勉强,就连沈崇欣也看出了几分,“不好看吗?”沈崇欣晃了晃她存在感十足的马尾。

发梢随着她的动作一甩一荡,沈崇欣不自觉的挺直脊背。

她也是刚刚才恍然意识到,她已经不是一个人了。她的一举一动不再只代表着自己。这感觉既让她感到新奇,又十足惶恐——

她怎么比得上她家夫郎啊?

说起来,她还不知道自己这辈子长什么样,沈崇欣突然就有那么点儿后悔,没有先找个水坑看看,再来夫郎面前现眼。

“咚咚咚”

敲门声拯救了急得团团转的沈崇欣,也不等夫郎出声,沈崇欣一把拉开了房门,将站在门口的李家夫郎唬了一跳。

这……

李家夫郎一时没敢认眼前的人是在县里晃了许久的沈疯子。

难怪县令大人同她是旧识。

这就说得通了,在向赵宸轩确认了沈崇欣的身份后,李家夫郎心中的疑虑得以解开,难怪妻主一直觉得惋惜。

他若是早识当年沈四娘,也会因自身医术不足,无法助她恢复如常而感到遗憾。

“咳。”见李家夫郎一直盯着沈崇欣不放,赵宸轩假咳一声。

不等李家夫郎反应,沈崇欣第一时间窜到夫郎身边,担忧之情溢于言表。表情明显僵了一下,赵宸轩面对妻主的关心,只得先转过头来安抚妻主。

好笑的看着这一幕,李家夫郎在心中摇头。

——本以为会是一对怨偶,结果这才过了多久,都给人宠出小脾气了。

谁能想到传言中性格暴戾、声名狼藉的沈疯子,私底下竟然这么宠夫郎?

看着较初时明亮许多的赵宸轩,李家夫郎移开视线,满足了他小小的占有欲。以后赵宸轩怕是再难有这样肆意的时候了。

也不知该说他幸运,还是不幸。

出身本就不够清白,又刚过门就花了这许多银钱,还落下了病根,可能会与子嗣有碍。赵宸轩以后的日子,定然不会十分顺遂。

沈崇欣再宠夫郎,到底是个不晓事的疯子,有些事看到了也不一定懂,就更别提替赵宸轩撑腰了。

希望赵宸轩能珍惜现在吧。

李家夫郎看赵宸轩的眼神带上了明显的同情。

已经不是未出阁的少年了,赵宸轩自然看懂了李家夫郎的意思,他又何尝不知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?

不说其他,他出身世家,从小锦衣玉食,被家里人养得娇贵,在烈日下站一个时辰都受不了。便是不刻意磋磨,寻常的农家生活他一时半刻也适应不来。

曾听院子里管花田的农家少年提起,农家夫郎大着肚子也要下田,好些人上一刻还在干活,下一刻就要生了,赵宸轩想到此,不自觉的打了个抖。

但现在他还不用面对这些,摆满蜜饯的矮几连个放药碗的地方都没有,李家夫郎只扫了一眼,就把药碗递到了沈崇欣手中。

刚煎好的药很烫,也只有这些皮厚的女儿家不怕了。

“少吃点蜜饯。”李家夫郎道:“对你的身体没好处。”当然也没有什么坏处就是了。

脸颊微红,似是有些不好意思,赵宸轩点头应下。

他不怕苦,是沈崇欣怕他嘴里苦,这才有了这满满当当的一桌蜜饯,赵宸轩不知该如何解释才能显得他不是在炫耀,就干脆什么都没说,认下了这项‘罪名’。

倒是沈崇欣,微微皱起了眉,看表情比赵宸轩还要痛苦:“真的不行吗?”

又不需你喝,二人同时看向沈崇欣,李家夫郎无语,赵宸轩笑着开口道:“良药苦口,谨遵医嘱才能好的更快。”

沈崇欣听不懂这些大道理。

脸上的表情仍旧很不好看,沈崇欣什么都没说,只等赵宸轩喝完药,立刻就递上了蜜饯,见赵宸轩看她,还欲盖弥彰道:“少吃,没关系的。”

又不是说不能吃。

依言从沈崇欣手里捻起一颗蜜饯,轻轻含入口中,赵宸轩被苦到麻木的唇舌,似乎真的尝出了蜜饯的甜。

“很好吃。”

“……”碾了碾不小心被赵宸轩碰到的指尖,沈崇欣悄悄的红了耳尖。

李家夫郎在旁边一脸的没眼看。好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疗养,赵宸轩的伤是真的好得差不多了,至于落下的病根和损失的元气,就要靠时间慢慢补足了。

在农家,更有可能是变得更差。

但李家夫郎就是有种莫名的直觉,沈崇欣不会让人磋磨她的夫郎。

提出离开的是赵宸轩,虽然他知道只要他不想走,沈崇欣就不会开这个口,但一直住在医馆也不是那么一回事。

况医馆食宿都是要钱的,沈崇欣赚钱不易,他既已是沈崇欣的夫郎,自然要为妻主打算。

重新站在医馆门口,看着门外的熙熙攘攘,赵宸轩颇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。

上次看到这样的热闹还是他被推上刑场的时候。

没有吆喝叫卖,家长里短,百姓们的叱骂混着秽物向他袭来。尤记那时,沈崇欣也是这样挡在他的身前,为他挡住了最初的‘风雨’。

赵宸轩看向沈崇欣……

“?”察觉了夫郎的停顿,沈崇欣充满疑惑的回头,语气中还带着小小的期盼:“不然我们再留一段时间?”

赵宸轩身上的伤只是结痂了,在沈崇欣看来并没有好,她是真的觉得夫郎应该再住一段时间。

“走吧。”赵宸轩接茬,挺直脊背率先走出医馆的大门。就像他曾经走出牢门那样。

总觉得哪里怪怪的,沈崇欣看着赵宸轩的背影,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追上去。

这街上这么乱,要是跑丢了怎么办?

将夫郎护在里侧,为他挡住来自路人的推搡,沈崇欣一边走路一边回头,表现得颇为紧张。

赵宸轩见此,主动抓住了沈崇欣的袖子,这举动相当出格,赵宸轩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。

他也不问沈崇欣要带他去哪儿,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只要是她,乞丐窝他也愿意跟她去住。

但沈崇欣怎么可能让夫郎跟着她一起在县里流浪?特意买了把大锁,方便她之后犯病能提前把自己锁起来,沈崇欣牵着人一路走出了西和县。

听着夫郎气喘的声音,沈崇欣停下脚步,俯身道:“我背你吧。”

接下来的路,还有很长。